那天,挺直背脊端坐在伴娘身邊,陪新人們聽完證道,完成儀式。都怪自己當初答應要挺學長,不能夠中途脫逃。

婚禮祝福的時候,聽著長老念祝禱詞:「願妳們生養敬虔的後裔。」我心裡面想,這到底是習慣用語,還是真的希望這兩個人能夠繁衍成大國。可是,另一個問題是,新人們真得想生養孩子嗎?

偶然間,聽到某位大姐的消息。關於她,她的孩子和她的丈夫之間事情。婚前,男方及男方的家屬已經事先聲明,不希望有孩子。不料,婚後還是生孩子,男方的反應很堅持,不理這個孩子,且將所有養育責任通通推卸給孩子的母親,平常也不願意照顧這個計畫之外的孩子。或許,我真得很希望這只是個「傳說」。按照目前的生殖技術,不要懷孕比起要懷孕來的簡單而且更沒有道德和倫理爭議,而且在事件中,不願意要有孩子的是男方,該採取「預防措施」的也應該是男方;不過,如果後來是男方被說服了,也不代表男方可以完全自外於教養和照顧孩子的責任。這是信仰問題還是婚姻問題?結褵聖堂的《婚姻輔導》和《聖經中的婚姻觀》,實用性到底如何呢?

這一期HS的傳道娘專欄,提到某傳道娘結婚數年間,有三次都是懷孕十二週就妊娠終止。可是傳道還是可以憑著信心求子〈撒母耳是娘求的不是爹求的耶!!〉?但是傳道娘的禱告確是:「若懷孕無法保住孩子,求神不要讓我懷孕。」文中所描述的體質似乎不是那麼適合懷孕(再次懷孕又出血!)。或許我沒辦法體會所謂「想要孩子的心境」,到底是社會壓力,還是心理需求;但是,冒險懷孕並造成流產,對於母體各方面的損傷似乎可以被求子的心願給掩蓋,這要算是信心,還是對神的試探?當然,正面的詮釋是,神讓不可能的事情成為可能,可是另一方面,不能夠生孩子、不生孩子,真的就必須成為遺憾嗎?還是,沒有孩子也可以快快樂樂的過生活呢?

同一篇文章也再度複製性別分工與母職期待的觀念:希望孩子未來能獲得全備的母愛,建議離職專心安胎,放棄傳道者薪資一倍半的高收入。可是,全備的父愛該怎麼辦呢?這個就不想討論了。專欄從開始不斷出現的就是,男主外女主內、買一送一(或者是買一送一打)、傳道娘是職份的規訓和論述。哪天女傳道結婚了,大概也是難逃回家當全備母愛供應者的「宿命」吧!!(這種專欄可以說是特別為傳道娘預備班量身訂做的嗎?)

最近讀《危險與秘密:研究倫理》當中提及代理孕母等生殖議題相關資料的時候,看見「因為先天子宮發育不完全,男友得知她無法生育後,只說,我不能娶妳,但是你可以當我的小老婆」(中國時報,85年5月10)。我該罵男人真不上道嗎?佔了優勢地位的便宜還賣乖。信仰外有的很過份,信仰內能上官方文件的,似乎也不怎麼高明。

還有另一段更有趣的資料是,神職人員妻子的位置本質上就是被剝削者,而且大部份的神職人員的妻子跟本是認同這樣的角色,而且對於扮演著無酬家屬的助理角色甘之如飴。欣然接受服從和支持丈夫的性別角色,而不希望更多的獨力自主。研究時如果不說明她們的社會位置,反而不利於這些研究對象。Finch(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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