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史為鏡
最近在學校修「社會工作概論」。這類概論性的課程,一定會提到所謂該門「專業」的發展歷程。很恰巧的,今年的上課老師的學位,正是以歷史研究法,來考查台灣社會工作發展,所以上起課來,特別有歷史感。
還好有這門課,要不然我念起那些教會史料的「大內禁書」,真得有可能會悶到深處無怨由。在閱讀過程中,很有趣的發現到一些年代上的巧合。略略整理「一則」,作為自己的讀書摘要。當然,我只能夠說,目前我所知道的事情是,社會工作專業的發展,和「某個教會的發展史」有著一樣不長的時間。將教會的發展,放置在其社會歷史脈絡發展之下進行觀察,或許可以試著回答「某教會為什麼會是現這這個樣子?」,不過,教會發展史並不是我學習的目標。呵。
Mary Richmond (1816-1928)被視為社會工作的鼻祖,著作Social Diagnosis (1917)和What is Social Case Work? (1922)。Social Diagnosis (1917)被視為將社會工作技術轉化成可傳遞知識的重要著作,對於往後的社會工作教育有深遠的影響。Richmond是第一位針對社會個案工作原則、理論與方法進行有系統討論的先驅者。雖然重點在於個人的改變,但是也考慮到環境對個人功能的影響。據她所言,社會個案工作包含四個過程,「洞察個人內在」、「洞察社會環境」、「以思想影響思想為直接行動」、「透過社會環境做為間接行動」。不過,她的觀點促成Milford Conference Report (AASW, 1929),使得社會工作教育將重點關注於如何調整被損壞或偏離標準的個人來適應社會。當然,這只是三大直接服務的工作方法,最先被發展出來的一個,並且,這也只是個開始。
這個時候的魏老爹,應該正在寫他的個人日記和行傳。民國六年的社會環境,又得從中國近代史來考查,偉哉中華民國成立之後軍閥割據各地,社會、政治、經濟動盪。而且中國大陸的宗教市場,早已塞滿後來被稱為帝國主義入侵工具的「洋教」。魏老爹在同年的五月,挺身開始發起宗教運動,並且說出預言。不過,十分可惜的是,一九一九年他就掛點了,沒有機會親自驗證自己的預言,這一年的五月四日,爆發了五四運動,反帝國主義,反宗教。不過,這讓我想到的是,那時候的社會工作,到底會是什麼樣子?自封建帝王社會以來的保息六政、九惠之教、荒政十二曰、社倉制度、鄉約制度、義田制度,隨著革命與國民政府的成立,轉變成什麼形態?還是改朝換代的過程當中,老百姓永遠只能夠成為政治鬥爭的犧牲品?不過,這個時候的「某教會」大概比較常想到怎樣擴張自己的市場佔有率吧!
原來,我的原生教會並沒有「慈善濟貧」與「社會改革」的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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