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系學士班的課程大部份是概論性的
所以課本上好像都會留下伏筆...

社會政策與立法 第三章 價值與社會政策
第62-63頁
提到John Rawls的《正義論》
接著寫書的老師下了一個小節論如下:
「由Rawls的論述來看,雖然他談論到有關差異分配原則的部份常被社會福利的學者所討論,並用以做為捍衛社會福利分配的基調,但是這並非沒有遭受到爭議,而且若深入加以分析,可能會與許多人所倡導的普及式福利制度產生衝突。」

意思就是說,學生還要去翻《正義論 (A Theory of Justice)
再看看正方說法,如:〈從社會正義原則看身心障礙者工作權保障
或者是反方說法.........

下學期的社會福利理論不知道會不會再講多一點
可惜我可能衝堂沒的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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